網紅稅怎麼算?YouTuber、業配、直播主 報稅全解(2026)
每隔一陣子就會冒出「某網紅被國稅局補稅幾百萬」的新聞,然後一票創作者開始緊張:「我接的業配、YouTube 的廣告分潤、直播收到的抖內……這些到底要不要繳稅?怎麼算?」
先講最重要的一句:
沒有一條法律叫「網紅稅」。 它是俗稱,指的是創作者收入依法本來就要繳的稅——核心是綜合所得稅,做大了還會牽涉營業稅,設公司後則是營所稅。原則很簡單:只要有所得就要報,不管錢從哪個平台來、不管你有沒有開公司。
下面把「怎麼分類、哪些平台要報、什麼時候要繳、怎麼算」一次講清楚。
一、你的收入算哪一種所得?(決定怎麼課)
同樣是「靠創作賺錢」,在綜所稅裡可能落在不同所得類別,課法不同:
| 所得類別 | 什麼情況 | 怎麼算 |
|---|---|---|
| 執行業務所得(網紅最常見) | 你以個人、獨立提供創作/業配/接案勞務 | 收入 −「成本費用」:可核實認列(留發票憑證),或無完整帳證時依財政部公告的費用率推估 |
| 薪資所得 | 跟 MCN/經紀公司有僱傭關係、領固定薪 | 併入薪資,適用薪資特別扣除額 |
| 營業(營利)所得 | 你已設工作室(行號)/公司 | 收入記在營利事業,走營業稅+(公司)營所稅 |
| 其他所得 | 零星、非經常性的收入 | 併入綜合所得 |
多數個人創作者落在「執行業務所得」——這也是為什麼留好成本憑證(設備、拍攝、外包、場地)很重要:它能直接從收入裡扣掉,降低課稅所得。
二、YouTube、FB、業配……每個平台都要繳嗎?
會。每一筆都是「所得」,差別只在「誰幫你先扣繳」、以及來源在境內還境外。
| 收入來源 | 要報? | 重點 |
|---|---|---|
| 業配/廣編案(廠商付費) | 要,最明確 | 廠商付執行業務所得通常就源扣繳 10%+開立扣繳憑單;單筆達一定門檻(約 2 萬元)另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約 2.11%。你年度報稅時把收入併入、再扣抵已被扣繳的稅 |
| YouTube AdSense(Google 境外付款) | 要 | 國外給付通常沒有台灣就源扣繳 → 要自己主動申報。另注意:Google 依 W-8BEN 規定,對你影片中來自美國觀眾的收益可能預扣美國稅(台美無全面所得稅協定,未必能免) |
| FB/IG 分潤、訂閱、抖內/斗內 | 要 | 都是所得;平台境外付款者同樣多需自行申報 |
| 聯盟行銷/導購分潤、直播打賞 | 要 | 屬所得,要併入申報 |
| 實物業配(收到產品、不收現金) | 要,最常被漏 | 收到的產品市價可能被認列為收入,不是「免費送的就不用報」 |
換句話說:「我收的是 Google/國外的錢,應該不用報吧?」是最常見也最危險的誤解。 境外來源所得仍是你的所得,沒被扣繳不代表免稅,只代表「要自己報」。
三、什麼時候要繳?三個門檻,由小到大
- 綜合所得稅(人人適用):全年所得超過免稅額+扣除額才會實際繳到稅;但就算沒達標、有被扣繳,也建議報——因為很可能可以退稅。
- 營業稅(做到一定規模):當你被認定為「持續性營業」且達起徵點(銷售貨物每月約 10 萬/銷售勞務每月約 5 萬),國稅局可能要你辦稅籍登記、課營業稅(小規模 1% 或一般營業人 5%)。全職、業配量大的創作者常會走到這一步。
- 設工作室/公司(收入大、成本多):這時把事業「法人化」可以完整列成本、節稅,也方便接公司戶的案子。
各項免稅額、起徵點、費用率、扣繳率均以財政部當年度公告為準。
四、怎麼算?(簡化版)
以最常見的執行業務所得為例:
執行業務所得 = 收入總額 − 成本費用(核實認列 or 依費用率)
綜所稅 = 各類所得合計 − 免稅額 − 扣除額 → 按 5%~40% 累進稅率
如果你已設公司,則改走:營利事業所得稅(稅率 20%)→ 盈餘分配給你個人時再併綜所稅。公司的好處是成本認列完整、責任有限;代價是要記帳、有兩道稅與申報成本——划不划算取決於你的收入與成本規模。
五、做大了,該設工作室還是公司?設完怎麼報?
當你的業配、分潤穩定且金額變大、成本(設備、外包、場地)也多,設一個工作室(行號)或一人公司通常比「全部掛個人執行業務所得」更能節稅,也更專業。但兩者的責任與稅制不同、設立有流程與費用——這部分我整理在這篇:
設立之後,你會面對「要當小規模(1%、免發票)還是一般營業人(5%、開發票)」、發票門檻怎麼算、要不要請記帳士——這些報稅實務在這篇:
而工作室/公司要有一個登記地址,登記在住家會讓房屋稅、地價稅變重,多數創作者會選擇借址:
六、創作者最常踩的 4 個雷
- 以為國外平台的錢不用報:AdSense、境外分潤沒被台灣扣繳,仍要自己申報。
- 實物業配不報:收到的產品有市價,可能被認列收入。
- 沒留成本憑證:設備、外包、場地的發票收據沒留,等於放棄可扣的成本,課稅所得被墊高。
- 「我都申報 0」:申報 0 不等於違法,但長期掛零+有金流進出會提高被查的機率。
七、常見問題 FAQ
Q1:兼職做網紅、還有正職,要分開報嗎? 不用分開——所有所得(正職薪資+網紅執行業務所得)都併入同一份綜所稅申報,按你的總所得適用累進稅率。
Q2:收入不多也要報嗎? 有所得原則上都應申報;未達課稅門檻不會實際繳到稅,且若被扣繳過,報稅還可能退稅。
Q3:一定要設公司才合法嗎? 不用。個人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完全合法;設工作室/公司是「規模大到值得節稅與專業化」時的選擇,不是門檻。
Q4:業配廠商給的扣繳憑單,我沒收到怎麼辦? 仍要自己把該筆收入併入申報。可向廠商索取,或於申報時依實際收入列報;不能因為「沒拿到單子」就不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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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責聲明:本文整理自公開法規與實務資料,所得分類、免稅額、起徵點、費用率、扣繳率與各項門檻金額以財政部當年度公告為準,且個案認定不一。實際課稅方式與申報,請以國稅局核定為準,或洽專業記帳士/會計師。本文為知識整理,非投資建議、非法律意見。